各院(系、部)、机关各处室:
根据中共茂名市委宣传部《关于加强“好心茂名”徽标(LOGO)宣传推广应用的通知》(茂宣通〔2018〕6号)要求(附件1),请认真做好“好心茂名”徽标(附件2)的宣传推广应用工作。“好心茂名”徽标(LOGO)存在新旧两个版本,请各单位(部门)务必注意使用新版本,及时清除旧版本(二者区别见附件3)。
附件:
1、市委宣传部关于加强“好心茂名”徽标(LOGO)宣传推广应用的通知
3、“好心茂名”徽标(LOGO)新旧版本区别
党委宣传部
2018年5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