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为了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、省委宣传部、省司法厅《关于广东省干部学法考核的通知》及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》精神,根据茂名市普法办《关于组织全市干部(职工)学法考试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,现就做好2007年度普法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对象
全校在职教师、干部、职工。
二、考试内容
考试由茂名市普法办统一命题,内容出自《茂名市“五五”普法学习资料(2007年度)》一书,主要是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、《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》等。
三、考试时间
2008年3月11日 (第3周星期二)下午3:00―5:30
四、考试方式和登记要求
1、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负责组织所属单位、部门的教师、干部、职工进行考试,地点自定。
2、开卷笔试,个人独立完成。
3、请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于3月10日(星期一)上午派人到党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领取试卷、《茂名市“五五”普法学习资料》、《广东省“五五”普法学法登记本》。
4、副处级以上干部的答卷、《广东省“五五”普法学法登记本》等,由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收集,按要求填好相关内容后于3月14日(星期五)前交宣传部汇总,转送市普法办阅卷评分、检查审核、登记存档。
5、副处级以上干部的《广东省“五五”普法学法登记本》,只填写“2007年学法情况记录”中的法律法规名称。“登记单位评语”及其以下栏目由宣传部统一填写。
6、其他人员的答卷,由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组织阅卷评分、登记成绩存档;《广东省“五五”普法学法登记本》中的“登记单位评语”由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组织人员按有关要求统一填写,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审核盖章后于3月31日前集中送回宣传部。
附:登记本填写内容
2008年3月5日
《登记本》填写主要内容
1、学习的法律法规名称:
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
企业所得税法
未成年人保护法
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法
职业病防治法
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
2、学习形式、课时、成绩栏目,不用填写。
3、登记单位评语(参考示例)该同志按时参加了普法学习,成绩(优秀、良好、合格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