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根据国家招标投标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起草与招标投标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;
(二)负责校外招标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申报和组织评审工作;
(三)组织公开招标和其他形式的招标、采购活动:
1.接受招标项目申请,审核项目资料,提出招标或者采购方式;
2.编制招标文件、招标公告,发售招标文件,接受投标报名;
3.组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,确认投标人名单,组织技术答疑;
4.组织开标、评标、定标;
5.组织竞争性谈判、单一来源采购、询价采购;
6.公示中标结果,发出成交通知书;
7.协助合同文本编制,审查和签订工作;
8.协助监督部门、职能部门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投诉与质疑。
(四)负责招标投标与采购项目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;
(五)负责组建学校评标专家库,从中抽取参加校内以及省政府、省教育厅、茂名市招标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各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专家;
(六)完成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